运营机制

创新中心成立知识产权运营部,明确各阶段知识产权管理主体与责任,制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及相关知识产权制度,提高创新中心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能力。制定《知识产权保密制度》、《知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制度》、《知识产权评估制度》《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等知识产权制度,有效管理和防控知识产权风险,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提高研发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和创新成果产业化。

(1)知识产权管理

创新中心面向员工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并签保密合同,与研发、小试、中试等关键岗位入职员工签订知识产权声明文件,与涉及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创新中心实施科研项目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依法确定或约定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成员单位既有知识产权清单,在研发、转移转化、生产经营、对外合作等过程中适时监测权属变化,加强知识产权权属管理。中心承担公共财政出资的技术研发或自主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创新中心所有,中心接受委托开展技术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双方约定;成员单位接受中心委托由公共财政出资的技术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权属由双方约定,成员单位自主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权属归成员单位所有;成员单位之间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权属由双方共同所有,项目的知识产权由中心统一运行管理。

创新中心制定专利管理办法,规范专利申请维护、预警保护、发明人奖励、档案管理等事项。

创新中心制定商业秘密管理办法,规范研发、转移转化和生产经营等过程的商业秘密管理。

创新中心制定商标管理办法,规范国内、国外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权使用、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管理等。

(2)知识产权风险防控

创新中心及成员单位立项、研发、采购、生产、合作等活动中,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检索分析与风险评估。

创新中心及成员单位加强境外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在技术引进、产品出口等方面,应对知识产权风险。

创新中心及成员单位对授权、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进行监测,对使用不当行为,及时提出预警预报和处理建议。

创新中心及成员单位对竞争对手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积极采取以下措施阻止:一是及时有效公开不需要申请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阻止他人利用相同成果获取知识产权;二是合理规划原始创新、合作研发、并购、受让等知识产权获得行为,消除潜在知识产权壁垒;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主要产品销售地的国际专利申请,加强防御性专利布局。

创新中心建立重大经济技术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规范评议范围和程序,对成员单位承担的公共财政出资项目、产业化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

(3)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

创新中心制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许可转让、收益分配、奖励报酬等制度。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职务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创新中心在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中,需要使用股东单位既有知识产权的,既有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应许可使用,但中心应明确使用范围,双方约定使用费用。

创新中心及股东单位积极利用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种子项目融资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形成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多元化投入渠道,建立成员单位间利益分享、风险分担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

创新中心依托联盟单位取得的知识产权,优先面向联盟单位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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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

(4)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创新中心围绕重点领域和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等筛选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成果,适时发布转移转化目录。

创新中心及股东、联盟成员单位明确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范围、对象、期限、收费标准、程序等。中心制作成员单位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协议示范文本。

创新中心积极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订,强化标准的实施与推广。

创新中心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资源,推动成员单位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充分发挥产业联盟的作用,推广知识产权产品、服务或技术方案转移转化。

(5)知识产权支撑服务

创新中心集成创新和知识产权资源,面向成员单位和行业发布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强化产业知识产权服务支撑。

创新中心依托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专业机构,监测产业知识产权风险,发布产业知识产权竞争动态和发展态势报告,开展产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风险联合应对。

创新中心结合国际竞争需要,联合专业机构,编制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海外应对手册,指导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和行业骨干企业应对“走出去”的知识产权海外风险。

创新中心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创业辅导、转移转化咨询和实务培训等知识产权服务。

 


创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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